山东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与变更
-有效期: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为两年。
-变更:持证机构需在其它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,须按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;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,无须另行申领。

适合办理地区:济南、青岛、聊城、德州、东营、淄博、潍坊、烟台、威海、日照、临沂、枣庄、济宁、泰安、莱芜、滨州、菏泽。
山东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与变更
-有效期: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为两年。
-变更:持证机构需在其它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,须按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,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;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,无须另行申领。

适合办理地区:济南、青岛、聊城、德州、东营、淄博、潍坊、烟台、威海、日照、临沂、枣庄、济宁、泰安、莱芜、滨州、菏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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