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硬性条件
1.企业资质
-纯内资独立法人公司,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“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”或“经营电信业务”。
-三年内无电信违法记录,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2.人员要求
-至少3名专职技术人员(技术、安全、客服负责人),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证明(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,禁止代缴)。
-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职称+5年IDC运维经验,安全负责人需持有等保测评师认证。
3.机房与设施
-机房需符合国家A级标准:建筑面积≥100平方米,双路供电、UPS电源、气体灭火系统等,且PUE值≤1.5(2025年新政,超1.5不予审批)。
-租赁机房需提供注明“用于IDC业务”的租赁合同,租赁期≥3年。
(二)关键材料
1.基础文件
-营业执照副本、公司章程(工商盖章版)、股权穿透图(追溯至自然人)。
-机房场地证明(房产证/租赁合同)、消防验收文件、设备清单(含UPS型号)。
2.技术方案
-网络拓扑图(标注核心交换机冗余配置)、数据备份策略(含异地容灾方案)、信息安全保障措施。
-政务云平台需额外提供等保三级测评报告。
3.人员材料
-三名技术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、技术负责人《网络工程师高级认证》等资质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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