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如何界定?

ICP许可证

< <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> >(国务院令第292号)第三条规定“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非经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”

关键词:

0 留言

评论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