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补正意见:
1.申报信息中的地址与营业执照中地址不一致。
2.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表:微信公众号,服务名称填写***文化,服务地址填写微信号。
3.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,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:请参考广东政务服务网中的相关样例,补充审核人员在公司担任的职务、身份证号等信息以及学历、学位相关佐证材料。
4.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、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:《互联网宗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》第一章第一段最后一句应涵盖申请服务形式,公众账号、网络音视频等。《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教育培训制度》第二章第四条,分层次培训,增加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,第三章,单独增加一条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员的培训内容。技术保障措施评估、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评估,请填写的公司申请的具体服务名称。
5.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、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:场所佐证材料中天河区中山大道中的相关租赁合同,建议删除。资金情况说明,请提供有银行盖章的、能体现近期账户余额的佐证材料。
6.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栏目、功能设置和域名注册相关材料:栏目内容、功能说明等内容不详细,请根据申请服务形式拟设置的栏目、功能进行补充完善。
7.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表单:微信公众号服务地址,请与修改后的申请表中内容保持一致。
补正建议:
公众号
栏目内容:含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信息
功能说明:用于分享来源于官方以及佛教协会等五大协会相关宗教方面的内容,展示宗教文化在我国积极向上的文化内涵;同时满足信众对其信仰教派的信息来源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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